私隐政策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包括其雇员及代理人)(下称「政府」)会确保所有透过本流动应用程式收集的个人资料(如适用),均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有关条文处理。
  2. 政府会记录使用者浏览「政府职位空缺」流动应用程式的次数,但并不会收集任何足以辨识使用者身分的资料。所收集的浏览次数记录​​只会用于制作统计报告及调查电脑系统问题,以助政府改善「政府职位空缺」流动应用程式。
  3. 除非法律许可或有所规定,政府不会在未得到你的同意下透露你的个人资料予第三者。
  4. 「政府职位空缺」流动应用程式支援透过第三者服务供应商的「分享」功能。当你使用「政府职位空缺」的「分享」功能,请参阅个别服务供应商的私隐政策。
  5. 此中文私隐政策为英文版本译本,如中、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