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編號: |
49111 |
部門: |
政府統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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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單位: |
普查策劃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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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名稱: |
訪問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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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
全職:月薪港幣20,770元
兼職:時薪港幣1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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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條件: |
申請人必須 –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註3);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4)╱E 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註3);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4及註5)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3);及
(c) 能閱讀及書寫中文及英文;以及
(d) 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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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1) 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 C 級成績,會被視為等同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 E 級成績,會被視為等同新高中科目第 2 級成績。
(2) 相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3) 申請人在截止申請日期仍未具備所需資格及/或未達到所定的語文能力要求,則被視作未能符合入職條件。
(4) 政府在聘任時,2007 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
科 (課程乙)C 級及 E 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 2007 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 3 級和第 2 級成績。
(5) 政府在聘任時,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科目的「達標」和「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會分別獲接受為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2級和第3級成績。
(6) 申請人須具備基本電腦操作知識。
(7) 申請人如具備下列條件,將獲優先考慮:
(a) 能以普通話或至少以下一種非華語進行溝通:印尼語、尼泊爾語、烏爾都語、旁遮普語、他加祿語、泰語、印度語、越南語、孟加拉語、高棉語、緬甸語或僧伽羅語;及/或
(b) 具備相關外勤統計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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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
訪問員主要負責 –
(1) 從統計調查的受訪者搜集統計資料;
(2) 解答有關統計調查的查詢,並協助受訪者提供資料作統計調查之用;以及
(3) 執行其他與外勤工作有關的職務。
(註:職位持有人可能須不定時工作及/或執行大量訪問職務,包括電話訪問及親身拜訪受訪者進行面談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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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條款: |
(1)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約由2025年11月開始,最多為期約15個月。
(2) 部門會視乎當時的運作需求及根據申請人表現聘任申請人為全職或兼職訪問員。
(3) 具體工作時數安排須視乎部門的服務需求而定。全職工作的受聘人一般須於星期一至五每天工作8.8小時(如有需要,可能須不定時工作)。
(4) 工作地點:
(i) 政府統計處的任何辦公地點;及
(ii) 統計調查被抽選的受訪者的所在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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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 |
(a) 獲聘全職工作的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工作表現理想和行為良好,可在合約圓滿結束後獲得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及
(b)本處會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用的情況下給予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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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8) 歡迎少數族裔人士申請職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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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手續: |
申請表格 [G.F. 340 (Rev. 7/2023)]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下載。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須將已填妥的申請表格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聯絡地址。申請人須隨表格把文憑/證書副本﹑正式的學業成績報告副本及工作證明副本一併遞交,或於截止申請日期後一星期內把這些副本送達下述聯絡地址或以電郵發送至 <26c_cas@censtatd.gov.hk>。請在信封面或電郵標題和每頁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申請訪問員職位」。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須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一星期內把文憑/證書副本﹑正式的學業成績報告副本及工作證明副本送達下述聯絡地址或以電郵發送至 <26c_cas@censtatd.gov.hk>。請在信封面或電郵標題和每頁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申請訪問員職位」及網上申請編號。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及/或證明文件,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及/或遞交證明文件的日期。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申請如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或並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或未妥為簽署,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或沒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副本,或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副本在申請截止日期後一星期內仍未收到,或所提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填寫個人的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五至六個星期內以電郵方式接獲通知(申請人有責任確保所提供的電郵地址能接收有關獲邀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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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0樓政府統計處普查行政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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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電話: |
3705 8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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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
02/05/2025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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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GF340在線申請
遞交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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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11/04/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