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位編號: |
50104 |
| 部門: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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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別/單位: |
專業發展及培訓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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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位名稱: |
兼職高級項目發展顧問 (學校領導及專業發展) (EDB/PDT/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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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酬: |
時薪599元 (每月需工作不多於6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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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職條件: |
(a) 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及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b) 於取得學士學位後,具備不少於15年與教育相關的工作經驗,其中最少有5年在公營學校擔任校長、副校長或主任的經驗;
(c) 具備在學校組織/籌辦教師及/或學生內地交流活動的經驗;
(d) 具備良好的分析能力、項目管理及協作能力;
(e) 具備良好中英文口語及書寫能力,能操流利粵語及普通話;以及
(f) 有承擔,能獨立工作及與團隊合作,並遵從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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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 |
(i) 為廣周知,經本地評審的學士學位屬資歷架構第5級別。雖然資歷架構第5級別亦涵蓋其他資歷,但就是次招聘而言,只會接納學士學位資歷。有關資歷架構的詳情,可瀏覽資歷架構網站(https://www.hkqf.gov.hk)或致電37933955查詢。
(ii) 申請人須列明相關工作經驗詳情及性質。
(iii) 實際工作時數按工作需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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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責: |
(a) 擔任內地學習團(學習團)的團長/團員,在學習團中引導參加者進行專業學習和反思;
(b) 為學習團提供專業和行政支援,包括籌辦出發前簡介會、設計和製作學習團的培訓材料和手冊;
(c) 評估學習團的成效,包括撰寫評估報告、檢視和分析參加者的回饋和學習反思報告;以及
(d) 執行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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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用條款: |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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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註: |
(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兼職高級項目發展顧問 (學校領導及專業發展) (EDB/PDT/153/26)。(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電郵發送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 pdtadmin@edb.gov.hk。請在電郵標題註明職位名稱及教育局編號,例如 :「申請兼職高級項目發展顧問 (學校領導及專業發展) (EDB/PDT/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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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手續: |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以郵寄、傳真或親身遞交的紙本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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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地址: |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6樓教育局專業發展及培訓分部行政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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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詢電話: |
3509 7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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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
02/07/2026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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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
明報 (2026年6月19日) 及 南華早報 (2026年6月20日及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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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GF340在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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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9/06/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