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务局


私隐政策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下称「政府」) 会确保所有透过本网站递交的个人资料,均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有关条文处理。

政府会在本网站内邀请你提供个人资料。政府邀请你提供资料时,会列明收集资料的目的和用途,并会告知你如何要求查阅或改正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除非法律许可或有所规定,政府不会在未得到你的同意下透露你的个人资料予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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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使用者使用电脑浏览本网站时,小型文字档案(Cookies)会建立于电脑内。这种档案通常包含匿名而独有的识别符,用以辨识个别电脑或按网上服务的需要暂时储存非个人资料,但不具备辨识本网站个别使用者的功能。本网站不会使用小型文字档案以收集任何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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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文私隐政策为英文版本译本,如中、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二零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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