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编号: |
47155 |
部门: |
渔农自然护理署
|
职位名称: |
副兽医科技师
|
薪酬: |
总薪级表第14点(每月32,430元)至总薪级表第24点(每月52,410元)
|
入职条件: |
申请人必须:
(a) 持有本地专上学院颁发的医疗化验科学高级文凭或同等学历(注一);
(b) 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于香港注册为医务化验师,名列于医务化验师注册名册第II部分内;
(c) 持有香港医务化验师管理委员会签发的有效执业证明书;
(d)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注四);以及
(e)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注五)
|
注: |
(1)正在修读最后一年课程的高级文凭或同等学历学生亦可申请,惟须取得所需资历,方可获得录用。
(2)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并表现优异」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C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3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E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2级成绩。
(3)有关科目可包括中国语文及英国语文科。
(4)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 C级及E级成绩,在行政上会分别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级和第2级成绩。
(5)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所有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如申请人在申请公务员职位时仍未曾参加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或未曾在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考获及格成绩,仍可作出申请。他们会被安排在招聘过程中参加相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
职责: |
副兽医科技师主要负责执行与动物疾病诊断、动物健康管理和动物疾病监察相关的实验室工作;进行与任何先进化验相关的研究工作;执行与实验室常规运作相关的行政和品质管理工作;以及监督实验室的日常运作和培训初级人员。
(注:可能须于偏远地区工作和轮班当值。)
|
聘用条款: |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三年。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
附注: |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作出更改。
(f)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g)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h)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 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联络地址。
(j)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
申请手续: |
申请表格[G.F. 340(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已填妥的申请书,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交有关招聘部门的下述查询地址。请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职位的名称,并确保已贴上足够邮资。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申请人请尽量在申请表格上提供电邮地址。申请书如资料不全、逾期、或以传真/电邮方式递交,将不予受理。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十二至十六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会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递交申请,必须使用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
联络地址: |
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5楼渔农自然护理署
|
查询电话: |
21506687
|
截止申请日期(日/月/年) : |
全年接受申请直至另行通知
|
刊登职位报章及日期: |
明报 (2023年3月24日) 及南华早报 (2023年3月25日及4月1日)
|
部门网址: |
https://www.afcd.gov.hk/english/quarantine/qua_vetlab/qua_vetlab_wm/AVT/AVT_Vetlab.html
|
经互联网递交申请: |
可以
|
发布日期 |
27/0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