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编号: |
48288 |
部门: |
卫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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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
注册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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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
总薪级表第15点(每月35,080元)至总薪级表第25点(每月56,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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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条件: |
申请人必须-
(a) 持有香港护士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明书(第I部);
(b) 持有香港护士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执业证明书;
(c)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或以上成绩[注(1)],或具同等学历;能操流利广东话和英语;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注(2)]。
[注:
(1) 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C」级及「E」级的成绩,在行政上会分别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级和第2级的成绩。
(2) 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所有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如申请人在申请公务员职位时仍未曾参加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或未曾在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考获及格成绩,仍可作出申请。他们会被安排在招聘过程中参加相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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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注册护士的主要职责为-
(a) 负责执行一般护理职务;
(b) 向服务对象提供公共健康护理服务;以及
(c) 参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备注:
(1) 可获免费提供制服及洗熨服务;以及
(2) 须轮班当值或随时候召当值或超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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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条款: |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三年。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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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作出更改。
(f)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g)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h)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联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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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
申请表格[G.F.340(Rev.7/2023)]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340 (Rev.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展开招聘的政府职位,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340 (Rev.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340(Rev.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340(Rev.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340(Rev.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此职位并无特定截止申请日期。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书须送达上述联络地址,信封面须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申请人若以邮寄递交申请,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被视为申请日期。为避免邮件延误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署,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资料不全、重复递交、逾期、以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或使用非指定的申请书,将不获处理。
申请人须于政府职位申请书内详列学历、相关工作经验、注册护士及助产士(如适用)名册上的注册编号。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所颁授学历的申请人,在现阶段毋须递交修业成绩表/文凭/证书/其他証明文件副本。至于持有非本地学历的人士,则须连同填妥的申请书提交修业成绩表/文凭/证书/其他証明文件副本。
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必须在提交申请后一星期内把所需文件副本邮寄至所列联络地址,并在信封及各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请勿提交修业成绩表/文凭/证书/其他証明文件的正本。
申请人请尽量于申请书内提供一个电邮地址。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本署收到申请表格后约六至八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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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地址: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楼1807室卫生署聘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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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电话: |
2961 8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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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申请日期(日/月/年) : |
全年接受申请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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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互联网递交申请: |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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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12/07/2024 |